根据东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凡本科学生通过国家公布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取创新学分,即1个学分,4个积点。获证者一定要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认定,方可获得创新学分。创新学分可抵充学科基础类选修课程学分、社会实践中的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获得多种证书者,可以申请学分累计计算。另外,根据《东华大学学生技能证书扶持细则》,凡属扶持对象参加规定范围内的资格、技能证书培训,取得证书后,按照规定,部分费用由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承担。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因此,凡取得纺织纤维检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证书)的均可积60分,有助于本科生落户上海。
基于上述情况,为了鼓励本科生获取纺织类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满足我校纺织及相关专业学生的就业需求,现决定举办东华大学第十四批纺织纤维检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证书)的培训考证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面向对象:第十四批考证主要面向2011级纺织工程类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及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请于9月10日之前到纺织学院辅办刘云芸老师处报名(电话62379826),9月13日中午12:00---13:00到纺织学院3003办公室报名缴费,在校生共计950.00元/人,在职人员共计2500.00元/人,(含操作技能培训费和理论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办证费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 技能操作:9月28日全天、10月19日上午
(2) 理论授课:10月19日下午
(3) 地点:东华大学纺织楼2006和3004室。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 考试时间:11月2日、3日
(2) 考试地点:同以上培训地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刘秀琴老师
联系电话:67792628 15902150807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