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免费培训信息(第七批)
发布时间: 2015-09-08

根据东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凡本科学生通过国家公布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取创新学分,即1个学分,绩点为4。获证者一定要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认定,方可获得创新学分。创新学分可抵充学科基础类选修课程学分、社会实践中的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获得多种证书者,可以申请学分累计计算。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因此,凡取得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证书)的均可积60,有助于落户上海。

基于上述情况,为了鼓励毕业学年学生获电子商务师(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满足我校学生的就业需求,现决定举办东华大学纺织学院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三级)第六批的培训考证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面向对象:主要面向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及相关学院的2012级本科生和2013级研究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请于915日之前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

1、网上报名:请登录纺织学院电子商务师国家培训资格证书免费培训报名系统报名。

入口一:登录http://saista.dhu.edu.cn/peixun/default.aspx网址报名。

入口二:通过访问东华大学纺织学院网站培训信息电子商务师国家培训资格证书免费培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如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刘秀琴老师,电话:021-67792628 15902150807

2、电话报名:

纺织学院学生报名请与纺织学院辅办冉红卫老师联系(电话62379826—800213761098319),其他学院的学生报名请与纺织学院办公室刘秀琴老师联系(6779262815902150807)。

3、缴费:请报名者于922日中午1200---1300到纺织学院3004办公室交押金250.00元。

押金说明:

1、本次培训为2016年毕业班的学生,学生本人不需承担任何费用,可享受上海市政府补贴。如果已经享受过上海市政府补贴的,费用自理。为了确保本次培训和考试有序开展,报名时需缴纳押金250元,考试结束并取得证书后,押金如数退还。

2、凡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通过的,押金不退;直至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押金如数退还。

三、培训和考试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周末)共5(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初定201510—11月。其中理论培训1天,操作培训3(上午培训8301130,下午辅导训练13001600),总复习1天。

2、培训地点:理论培训在一教或二教,操作培训在纺织学院 (3号学院楼) 三楼机房

3、考试时间(初定) 201511月的双休日

4、考试地点:市区

四、培训内容及鉴定方式

1、培训课程主要内容:

(1)、商品学知识

(2)、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

(3)、网络营销

(4)、网店搭建与管理

(5)、网上交易

2、鉴定方式
采用知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种方式。理论考核采用闭卷机考,操作技能

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

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刘秀琴老师

联系电话:67792628;15902150807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