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免费培训信息(第六批)

发布时间:2015-03-03访问量:3513

        根据东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凡本科学生通过国家公布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取创新学分,即1个学分,绩点为4。获证者一定要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认定,方可获得创新学分。创新学分可抵充学科基础类选修课程学分、社会实践中的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获得多种证书者,可以申请学分累计计算。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因此,凡取得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证书)的均可积60分,有助于落户上海。

        基于上述情况,为了鼓励毕业学年学生获电子商务师(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满足我校学生的就业需求,现决定举办东华大学纺织学院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三级)第六批的培训考证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面向对象:主要面向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及相关学院的2012级本科生和2013级研究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请于3月15日之前电话报名:纺织学院学生报名请与纺织学院辅办冉红卫老师联系(电话62379826—8002、13761098319),其他学院的学生报名请与纺织学院办公室刘秀琴老师联系(67792628、15902150807),请报名者于3月17日中午12:00---13:00到纺织学院3004办公室交押金250.00元。

    注:也可将报名信息:姓名、性别、班级、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直接发给刘秀琴老师。

    押金说明:

    1、本次培训为2016年毕业班的学生,学生本人不需承担任何费用,可享受上海市政府补贴。如果已经享受过上海市政府补贴的,费用自理。为了确保本次培训和考试有序开展,报名时需缴纳押金250元,考试结束并取得证书后,押金如数退还。

    2、凡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通过的,押金不退;直至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押金如数退还。

    三、培训和考试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初定2015年上半年。,其中理论培训1天,操作培训3天(上午培训8:30—11:30,下午辅导训练13:00—16:00),总复习1天。

    2、培训地点:纺织学院 (3号学院楼) 三楼机房

    3、考试时间(初定): 2015年9-10月的双休日

    4、考试地点:市区

    四、培训内容及鉴定方式

    1、培训课程主要内容:

    (1)、商品学知识

    (2)、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

    (3)、网络营销

    (4)、网店搭建与管理

    (5)、网上交易

    2、鉴定方式
    采用知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种方式。理论考核采用闭卷机考,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刘秀琴老师

    联系电话:67792628 15902150807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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