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学院长学制研究生(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5-03-20访问量:3999

        本次纺织学院的长学制研究生改革是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以攻读博士学位为目标的硕博一体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即学生以硕士生入学,经过一年的课程学习后须参加博士资格考核,综合考核通过者按照博士生进行培养,未通过者则按硕士生进行培养。通过统筹硕士、博士招生名额,按学科制定并落实硕博一体化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制定长学制研究生培养中的选优分流办法,建立适应长学制研究生培养模式。

        为近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优秀生源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不断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纺织学院从2014年起招收长学制“硕博一体化培养”研究生,试行博士研究生长学制连贯式培养。

  1. 长学制硕博一体化培养的研究生以硕士学位毕业的,学制为2.5年,最长培养年限自获硕士学籍算起不超过4年;以博士学位毕业的,学制为4.5年,最长培养年限自转博士学籍算起不超过6年。
  2. 长学制硕博一体化培养研究生选拔

1)长学制培养的研究生从学术型推免研究生和公开招考的学术型研究生中选拔,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择优选拔,长学制研究生选拔规模35~55人(视当年申请学生数量而定)。

2)长学制硕博一体化培养研究生入学学籍注册为硕士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课程学分后,学院第三学期根据课程学习、导师意愿、博士资格考核以及专家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者转为博士研究生,从第四学期开始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评定不通过者转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 长学制硕博一体化培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按照纺织学院《长学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执行。

    4. 长学制培养研究生的导师

1)长学制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由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并在正式成为博士研究生时根据导师和个人意愿进行双向选择,因综合考核不通过转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者可以根据导师和个人意愿进行双向选择;

2)长学制研究生第一年占导师硕士招生名额。在第四学期正式注册为博士生时计入博士生导师当年招生名额,招生人数超额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按限额招生,超额博士研究生选择其他博士研究生导师。

    5. 长学制研究生分流与补录

     (1) 分流

      将根据长学制研究生学习成绩、导师意愿、博士资格考核以及面试等进行综合评定,将对符合以下情况一项及以上的长学制研究生进行分流,转为学术学位研究生。

(a) 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后10%或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自动分流;

(b) 导师不愿意继续指导又没有其他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自动分流;

(c) 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后20-40%按学院博士资格考核成绩分流;

(d) 博士资格考核不合格的自动分流;

(e) 其它特殊情况。

        经过分流转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生培养要求进行课题研究;转为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生,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进行课题研究。分流名额不低于当年长学制研究生总人数30%(分流名额视当年长学制研究生人数和当年博士招生指标而定)。

     (2) 补录

      学院将在学生自愿申请、导师推荐基础上,由学院组织选拔个别特别优秀并有继续攻博意愿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成为长学制研究生(补录名额视当年长学制研究生转博人数和当年博士招生指标而定)。

      补录学生的培养方案、奖学金待遇等与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相同。

(3) 长学制培养研究生分流与补录同时进行。

(4) 长学制研究生分流与补录以当年实施细则为准。

    6. 长学制研究生的待遇及奖学金,具体执行研究生部规定。

    7. 2014级起,纺织学院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生的相关文件及操作停止实施。

    8. 其它按照东华大学研究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9. 本方案由纺织学院负责解释实施。

纺织学院

附件: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长学制研究生选拔报名表.doc

返回原图
/